為持續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不斷出臺。近期,12366納稅服務熱線仍然收到不少納稅人咨詢關于享受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以及納稅申報等問題。這一期,結合最新出臺的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申稅小微收集整理了一些大家關注度較高的熱點問答,采用案例式解說,幫助您更好地理解政策,一起來學習吧~
01、小規模納稅人3-5月征收率3%減按1%,但是由于會計操作失誤,3月開出的普通發票有的是1%的征收率,有的是3%的征收率,且3%征收率的發票由于聯系不上購買方已經無法收回,那么4月申報第一季度增值稅時,3月開錯的3%征收率發票是否應按照1%計算繳納增值稅?是否需要收回原發票并開具紅字發票?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同時,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號)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在上述復工復業政策實施期間,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開具了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申報納稅時直接減按1%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需要提醒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納稅人應如實開具發票。納稅人享受減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的,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當在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填寫“1%”字樣。今后,納稅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02、我公司經營廣告業務,能不能享受疫情期間生活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廣告服務屬于現代服務。因此,你公司提供的廣告服務不適用生活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
03、我公司是客運企業,享受疫情期間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我公司開出的免稅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客戶是否可以抵扣?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若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暫以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你公司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向客戶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應當在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填寫“免稅”字樣,發票上不顯示稅額,下環節不能據此抵扣進項。
04、我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在季度申報時既符合小微企業增值稅免征,又符合生活服務免增值稅政策,那么在進行季度申報時,我應該按照小微還是按照生活服務免增值稅填寫申報表呢?
答:同時符合小微免征增值稅政策和其他免稅增值稅政策的,按照小微企業免征政策填寫申報表。
05、由于疫情原因,繼續教育成人高考學歷教育,本來今年4月畢業,現在只能7月畢業了,這種情況5到7月還可以享受繼續教育支出的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扣除終止時間按照學校統一規定的學歷教育截止時間確定。
06、企業在成立時登記為一般納稅人,2019年5月依據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來由于業務量擴大,銷售額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在2019年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那么,該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如果符合連續12個月或四個季度累計銷售額不足500萬元的條件,可以再次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嗎?
答: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六條規定,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因此,納稅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選擇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允許在2020年再次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07、電影行業今年遭受疫情影響很大,請問對于企業發生虧損的,有延長結轉年限的規定嗎?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的規定,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電影行業企業限于電影制作、發行和放映等企業,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絡傳播電影的企業。你單位如符合文件規定的條件,對于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08、我公司近期關注到財政部稅務總局出臺《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請問免征適用對象有哪些?
答: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提供廣告服務、娛樂服務的繳費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09、我是一家廣告公司,看到文件說今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想問下這個優惠期間是指費款所屬期還是申報期?
答:優惠期間是指費款所屬期。
10、我公司可以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優惠,請問我公司如何享受免征?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繳費人申報時仍應如實填報計費銷售額和減除項目,按規定申報期限自行申報即可享受免征。
11、疫情對我公司影響非常嚴重,看到總局發文今年有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免征優惠,但是前幾個月已經申報繳納過了,該如何享受減免?
答:對已征的按25號公告規定應予免征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可選擇抵減2020年12月31日以后應繳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也可選擇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