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注銷了,賬面上還有許多存貨,但實際上這些東西早已經沒有了,會有什么問題?該怎么辦?
以下為咨詢記錄概述,雖然隱了細節,但相信也能講清楚了。
①俺就當作東西都還在,不行嗎?
如果公司注銷時還有存貨,這些存貨就會分回給股東。對公司來說,將存貨分配股東,應該視同銷售,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都要視同銷售。
一般存貨不會增值,所以不會有額外的企業所得稅負擔。但會交增值稅。就是說,后果是按市場價記一筆增值稅銷項,交增值稅。當然,如果股東是一般納稅人,可以給股東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交個銷項,就結束了。
②經查,這批貨物是前段時間被盜了。
被盜的話,增值稅上,要作進項轉出,因為《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因管理不善導致的被盜損失,其進項不得抵扣。企業有妥善管理存貨的義務,所以被盜一定是管理不善。
因被盜轉出進項的金額包括該批貨物本身當初抵扣的進項,以及對應運費的進項,如果其當初抵扣進項金額無法核算,就按成本價計算進項。進項轉出后,一般會導致交增值稅。
但是,如果我是小規模納稅人呢?
小規模納稅人當然也就不存在轉出進項的問題了,增值稅上就什么事也沒有了。
所得稅上,被盜貨物的成本作為損失扣除。注意,按稅務總局的要求,存貨被盜,要求有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記錄(自己留存,稅務要看再給他看),否則這個損失不能扣除,不扣除的話意味著產生25%的企業所得稅。
由于貨物已經被盜,所以不存在視同銷售的問題了。注意,東西所有權是你的,被小偷偷了,所有權依然是你的,只是被小偷控制了而已,不能理解為所有權轉移給了小偷,所以不能視同銷售。
總結一下,如果是被盜,把報案手續備齊了,不會導致再交所得稅問題。增值稅上,一般納稅人要補一個增值稅進項,小規模納稅人不受影響。
③那么,如果是被搶的呢?有區別嗎?
有區別。被“搶”就不同了,那是不可抗力,不是管理不善,與被盜相比,一般納稅人增值稅不需要轉出進項稅。當然,此時應提供的手續就是被搶的公安報案手續了。
什么?你問稅務會不會相信?
我們現在討論的,不是一個信不信的問題,而是企業履行法律義務、稅務機關履行法律職責的嚴肅問題,是由證據來證明的問題。誰主張誰舉證,若你主張是被搶了,由你證明被搶了;若稅務主張沒被搶,由稅務證明你沒被搶。誰能有證據證明,誰的主張就成立。
④實際上,這批貨早已經賣了,只是當時沒有入賬
之前已經銷售了,客戶不要發票,也就沒有確認收入交稅,當然也就沒有結轉成本,所以,現在賬上多出來了。
這就是之前的偷稅行為。因為隱瞞收入而少繳稅,其后果是補稅、滯納金。同時,偷稅如果被稅務機關查實,會被罰款50%~500%。
增值稅上,可以補上那筆銷項稅,偷稅就變成延遲交稅了,按你承認的延遲時間,計算滯納金。
企業所得稅上,補上那筆收入,同時結轉成本,庫存數量就沒有了,會產生一個利潤來補稅。同時,也需要按你承認的延遲時間,計算滯納金。稅務機關如果查到你延遲繳納,也可以給予2000元以下的罰款。
⑤悄悄給您說,這批存貨本來就不是真的
以前因為增值稅稅負太高,就買了一些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抵扣,實際上根本沒有貨進來和出去。所以,就一直賬實不符。
這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責任人應該去公安機關自首。
你問責任人指誰?買票的,或者指使買票的,或者配合買票的。
你問多嚴重?理論上最高無期,當然就你們這個金額和自首情節,我看恐怕最多也就一兩年,甚至緩刑或者免于處罰。
公司則構成了偷稅,以前多抵扣的增值稅要追溯在你抵扣那個月或季度轉出,會導致補稅、滯納金、罰款50%~500%。如實處理后,也就同時解決了賬面庫存虛大的問題。
既然本身就沒有貨,所以,也不存在企業所得稅的問題和視同銷售問題。
⑥實際上,剛才都是猜的,俺是代賬的,俺也不知道原因,只知道賬上比實際多。
這種情況就是典型的“盤虧”。盤虧后,還是需要公司出一個處理結論,找到其原因,按原因處理,不能就這么不了了之。
⑦那么,可不可能是以前賬做錯了呢?您知道俺剛接手
比如是前任會計入庫時錯了金額、數量呢?光懷疑不行,必須要查清楚,錯在哪里,來龍去脈,還有什么其它影響沒有。
就以你猜的入庫時出錯來說,必然同時導致貨幣資金、往來賬項或其它科目同時錯誤,可能影響到企業所得稅,也可能不影響企業所得稅。
查實是錯賬,就進行差錯調整,正確調整后,這個虛的庫存就沒有了。當然,如果這個錯誤導致以前多繳稅或者少繳稅,就應該再分析是否進行退稅與補稅。補稅還要補滯納金,退稅還要退存款利息。
⑧這神仙也查不清啊!賬不可能查清、盤虧的原因也不可能查清。
實際上查清并非不可能。但是,如果你硬覺得查不清,按《稅收征管法》第35條規定,如果無法查賬,稅務機關有權核定。
包括前面你說被搶了,如果稅務認為你“被搶”的證據不足,但也找不到證據證明你“沒被搶”,也可以觸發核定。包括前面你說的發現盤虧,但死活找不到原因,也可以觸發核定。
你可以如實向稅務人員坦白,這本爛賬與事情都無法查清了。除非他們有本事查清,否則依法的后續就是核定征收。
稅務核定的后果,就是要求你按一定金額交稅,并出具一個核定通知書,企業有異議可以提出來,并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協商、調解。但核定權之下,最終金額由稅務決定。
⑨核定的話,只核定補稅,不會核定是否偷稅、是否虛開發票吧?
是的。交了稅就完了。只是錢的事。
偷稅、虛開發票的判定,是違法甚至犯罪的事實問題,對事實的認定不在《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授權的核定范圍之內,違法的事實必須由證據來證明。
但是,比如稅務立案檢查,跑去取證,并找到證據證明你虛開發票,核定的金額也可以作為偷稅金額——至少稅務人員普遍是持這個觀點的。
⑩如果老板覺得核定多了,交不起,然后就不交,公司一扔直接走了怎么辦?
如果老板都跑了,你有什么辦法?但是,因為交不起而不交稅,也要講究手段。
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就構成偷稅了,偷稅依然不交,視金額,嚴重的有可能導致責任人坐牢。
所以,當會計的必須要按稅務要求去作納稅申報,只是申報后盡著企業的錢財,能交多少交多少,這就變偷稅為欠稅了,風險低了至少兩個數量級。欠稅又不犯法,稅務依法進行稅款執行即可。公司是納稅義務人,公司欠的稅只能讓公司交,不能讓老板交,更不能讓會計來交。
在欠稅事宜辦完前,法定代表人可能被稅務機關限制出境。若確實要出境,只能先把稅款結清或者提供擔保。
當然,如果稅務機關有證據證明老板占用、轉移了公司的財產,或者發現老板尚未出資到位,還是可以追老板錢和責的,嚴重的甚至由公安來追究。關鍵看老板有沒有以上行為。
?如果稅務也不管你,管你欠不欠稅,就是不給你出證明,一直拖著怎么辦?
稅務如果認為公司交得起稅、有多余錢財,他一般會傾向于出文書讓你補稅,你不申報就偷稅、申報不交就可以強制執行。
稅務如果認為公司交不起稅,他一般會傾向于不給你出補稅文書,免得形成無法收回的欠稅。
導致的情況就是,他表示還在查、讓你等、讓你自查、讓你開這個證明那個證明等。辦理注銷業務,法律法規沒有設定法定的期限,所以稅務要拖你,你沒有什么辦法,因為你急他不急。實務中一般是找一些神通廣大的中介來處理。不要嫌貴,能處理妥當就算緣份了,你是哪個區的?
?稅務拖著不辦、老板也拖著不交。公司早資不抵債,老板早就不想要了,就沒有個合法的辦法么?
那就說說合法的辦法。當交不起稅、公司也不想要了時,基于法律規則的標準做法,就是通俗說的走正步:
首先是要讓稅務出文書責令你補稅你再申報,或者自主依法申報,總之因無錢交稅形成欠稅。欠稅屬于到期債務,企業資不抵債,就應該申請破產。這是法律設計的游戲規則?!⒁饫习迨欠裼修D移、占用公司財產或出資不到位的情況,如果有并且能被稅務、公安找到證據,就會被要求補錢,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spanstyle="color:#ff0000;">
所以,此時公司應該向當地法院提交破產清算申請。
法院15天之內裁定受不受理,如果法院受理了就走破產的路,公司剩的錢財賠光了事。
法院如果裁定不受理破產,并且上級法院也維持不受理的裁定,這路也就算走到頭了。要么貨比三家出錢找中介搞定,要么按稅務的心理底線增資給公司湊著把稅款交了好出證明,看看哪個劃算。要么硬著頭皮拖下去,提醒老板可能坐不了高鐵了。
?老板坐不坐高鐵管我屁事,我擔心掛著財務負責人銷不了
一旦公司異常了,我在別的公司還怎么當會計啊,小孩明年就要上初中了……她自己都可能沒有意識到,這才是她花錢咨詢的核心目的。